2024年度威海市直参保单位社保申报标准
2024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应付工资)如实申报。待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照政策规定统一对市直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产生的缴费差额进行多退少补处理。
(一)企业严格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申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二)非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统筹项目清单》(附件1)、《暂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统筹的项目清单》(附件2)申报。
申报范围
在市直参加社会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
申报期限
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期限:2024年1月2日—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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