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购房入户新规自2024年5月13日起施行,为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更好地促进全市人口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如下:
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办理条件
1、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2、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在本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入户;在本市没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经产权单位同意可迁入工作单位产权住宅房屋或政府产权租赁房屋,也可迁入亲友家庭户,或依次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政府公共集体户。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3.入户地址房产证件。
属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结婚证。
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相关亲属入户。
夫妻共有或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
备注: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办理流程
1、可以通过“省内一站式”“跨省通办”办理户口迁移,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迁入地、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无需前往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也可到“粤居码”微信小程序申请(选择“其他户籍业务”—“市外迁入”—“稳定居住就业”),线下可到拟入户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或派出所(禅城区可到魁奇路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申请办理。
办理期限
承诺审批期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