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文: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秦皇岛市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秦政办字【2020】6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海港区申请的51户、开发区申请的2户、山海关区申请的2户、北戴河区3户;共计58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了资格复核。现将复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可直接向我中心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仍为合格的家庭,录入我市住房保障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轮候,不合格的做退卷处理。
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4日
附:2023年第8批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审核合格家庭公示名单
公告原文链接:请点击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