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婚假
婚假一直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劳总薪字29号)执行。按照国家规定,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济南结婚登记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前预约,预审通过后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能明确表达出自愿结婚登记的意愿;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证件照片(登记处可提供免费照相)。
济南结婚登记应提交的证件材料
1.双方户口簿;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等证件及证明材料;
5.再婚的除上述规定外,还需提供当前婚姻状况的证明材料(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初审判决的需提供生效证明)。
6.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还需要同时提交一方或双方的xx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