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烟台芝罘区低保标准
自今年1月1日起,芝罘区的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069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97元。这次调标是自2020年以来,芝罘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连续5年提高在5%以上。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673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138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此标准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 1921元。
芝罘区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14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70元(不变);
芝罘区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3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