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苏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指南(2021年苏州技能培训补贴)
申请条件:
1.可享受免费职业培训的对象:
①本市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
②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
③登记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⑤登记失业的企业转岗安置职工
⑥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
⑦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2.可享受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
①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②外来劳动者
③企业在职职工
④农村适龄劳动力
3.学历要求:
①报名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者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学历
②报考中级者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而且身体健康、满足各专业(工种)国家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申请材料:
可享受免费职业培训的对象
1、本人身份证
(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对应材料)
2、建档立卡证明或应届未升学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等
可享受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的对象
1、本地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近期缴纳社保证明(姑苏区、高新区)参加报名
(注意:是在姑苏区和高新区的社保缴纳证明)
2、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指导培训合格证》 和三张寸照片参加报名。
3、不具备《就业指导培训合格证》的人员须先到各定点机构报名,参加免费培训。
苏州市跨统筹区培训人员(户籍和社保不在同一行政区的苏州市本地在职人员)
须持本人身份证、近期缴纳社保证明、社保参保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苏州市区跨区域培训申请备案表参加报名。
申请方式:
1、有培训意愿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到各培训定点机构办理报名
官方指定培训机构报名地点:
2、失业人员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窗口(节假日除外)报名,额满开班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
电话:67868058、67868059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258号
上班时间:09:00-18:00
发放方式:获取相关证书。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考核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就业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费用实际承担者职业培训补贴。
1、直补培训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 210号)的文件精神,对重点群体实施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培训补贴按实际结业人数和相应标准直接补贴给承担培训的培训机构。
2、直补培训企业。
企业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岗前培训或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被认定为企业内培训定点企业的,可组织开展职工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向各统筹区申请,经审核评估合格后,参照当地确定的《补贴目录》中相类似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50%,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训补贴直接补贴给企业。;
3、直补培训个人。
对可享受规定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对象和大市跨统筹区培训的人员,采用“获证奖补”方式,直补个人。
(即先由培训对象缴费培训,结业获证后凭相关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的经办机构申领培训补贴。培训机构代学员办理培训补贴的,应与学员签订代为申请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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