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恢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条件
由单位或社区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及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基于以下原因,可申请续发基本养老金:
(一)离退休人员失踪重现;
(二)离退休人员刑满释放;
(三)被判刑后予以监外执行、假释;
(四)其他原因申请续发养老待遇。
申请材料:
1、续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请书
2、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3、涉及失踪重现、刑满释放、被判刑后予以监外执行(假释)等情形的,应提供法院判决、裁定等文书。
线下办理窗口:
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工业西路81号1楼1-8号综合业务窗
办公电话:0751-872802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9路,10路,15路,19路,22路,25路,29路,31路,40路,博物馆(长城世家)站下车
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新区芙蓉城(原东南轴承厂厂区)24栋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窗口(C区33-36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1-887786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可选择5、17、35、38等公交线路在芙蓉新区芙蓉园站下车,向右直走200米进大门左侧为新的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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