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金华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1、享受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
2、补贴标准:
一次性3000元/人。
3、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4、申报方式:
每年8月15日到9月15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浙里办”APP进行申请,在搜索栏输入“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点击进入申报界面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