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水费价格表
重新制定济宁城区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的通知
(一)执行范围
政策实施范围为任城区、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兖州区水价政策按照现行价格管理体制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本次调价适用于承担两座地表水厂建设运营的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
(二)基本水价标准
1、市城区非居民基本水价调整至每立方米2.88元。
2、市城区特种行业基本水价调整至每立方米5.83元。
(三)其他事项
1、以上价格为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税按有关规定执行。
2、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要切实贯彻政策规定,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水价政策宣传解释,积极主动与用户沟通协调,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在营业场所等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