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
(二)办理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出院记录
3、生育登记证明
4、《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并盖章
(三)办理流程
1.个人携带相关资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一次性告知;
3.经办机构对相关费用进行审核和复核,并反馈办理结果。
(四)办理地点
1、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9-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C区28-41号窗口
2、连云港市政务中心四号楼1楼30-32号窗口
3、连云港市朝阳中路3号路南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4、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43号(149医院对面,连云区疾控中心一楼)
上班时间: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
0518-85685958,1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