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浦东新区公租房申请材料如下: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五)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合同;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可以在“上海浦东新区公租房网上业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业务平台”)和受理窗口提交,也可以按照“随申办”“一网通办”规定流程提交;其中区公租房公司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可不提供。
本细则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