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线上办理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含)以上;
2.职工租房地与缴存地一致;
3.本人及配偶在申请人租房地无自有住房、无公积金贷款。
缴存地划分为:南通市区(崇川区、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区、海门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启东市。
『 线上办理渠道』
南通公积金网厅(https://miapp.ntgjj.com/ish)、“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通公积金”APP、“南通百通”APP、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s://csj.sh.gov.cn/govService/column/zfgjj/index.html)。
注意:本人及配偶在各自缴存地均无自有住房、无公积金贷款且租赁期限为12个月的,方可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 “微信公众号”申请方式』
01.进入“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栏的“提取业务”。
02选择“租房提取”
03选择“婚姻状况”,“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承诺书,点击“同意”,系统会自动校验婚姻信息和名下房产情况。
04按提示输入租房信息和提取金额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