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包括:具有克州户籍或居住证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克州境内大中专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以及托幼机构在园幼儿;新生儿;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居住但未就业的外国人。
二、缴费标准及补贴标准
2025年度新疆14个地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一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1号)规定,自治区财政对南疆三地州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每人每年补助30元后,克州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实际缴费标准为370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用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资助:
1.对特困人员(含孤儿)给予370元全额补贴,个人不需缴费;
2.对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0元补贴,个人只需缴纳70元;
3、对稳定脱贫人口给予40元补贴,个人只需缴纳330元。
三、缴费期限
参保人缴费时间不同,享受待遇不同:
1、在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参保缴费的,缴费标准为370元,在2025年度就医时无等待期。
2、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参保缴费的,缴费标准仍为370元,缴费到账后有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方可正常就医结算等待期后的就医费用,且每多断缴一年,会增加一个月的等待期。
3、在2025年6月30日以后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各项财政补助,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进行缴纳,且缴费到账后有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方可正常就医结算等待期后的就医费用。
4、从2025年起,对基金零报销人员建立零报销激励机制,当年没有报销,次年即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5、从2025年起,对参保人员连续参保4年后,从第5年起,每多参保一年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四、如何参保缴费
1.参保方式:新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参保人员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参保人员居住证、外国人永久拘留证等。新生儿携带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到县市医保经办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就近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以通过下载“新疆医保”APP在手机上办理参保登记。
2.缴费方式:己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通过微信、支付宝“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缴费。还可携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到所在村委会(社区)通过银行POS机进行缴费。自2024年5月1日,已开通个人账户代缴“帮扶对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功能,可前往“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申请代缴。
温馨提示:为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不受影响,请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