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武汉经开区教资认定对象及条件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学校所在地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五)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相关条件标准
(一)学历标准
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幼儿师范学校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评估合格的中等师范学校的幼儿教育专业毕业。
(二)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三)体检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名单(附件1)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