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多久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办理条件
公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注: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时限
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受理单 (必须)
温馨提示:
1、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
2、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办理费用
办理临时身份证,收取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