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扶持政策:对45家种猪场给予生产补助,规模猪场最高可贷
为有效对付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在落实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强制扑杀等既有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近日,山东省财政出台一揽子搀扶政策,确保全省生猪稳定生产和猪肉稳定供赠。
一是种猪场暂时性生产补助。对全省45家一级种猪场赠予暂时性生产补助,补助资金按照种猪场生猪存栏量切块分配至有关市和省财政直接管理县,用于种猪场弥补饲养成本、疫病防控和性能测定等,保护山东省生猪核心产能。
二是生猪养殖屠宰企业贷款贴息。对种猪场、规模猪场和规模以上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在2018年8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和收购生猪等方面的贷款,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赠予贴息,切实缓解企业流动性艰难。
三是农业信贷担保费用补助。贩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规定,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规模10万元-1000万元的担保项目,在2019年5月28日-2019年10月31日期间可享受1.5%的担保费率补助政策,由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执行1.5%的优惠担保费率,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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