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发律师函并不等同于启动诉讼程序,要想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需要走先立案,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送达、安排开庭等。
一般立案到开庭需要两个月左右下达开庭传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