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所建造的房屋,是可以依照规定申请房屋登记的。
农村房子房产证的办理流程:
1、自建房的房主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2、村委会向乡建办提出申请,乡建办的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
3、房主到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4、提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房主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