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为基础的语义关系有两类:(1)上位概念和下位概念之间的关系,下位概念的出现仅仅是为了限定上位概念的外延,例如典型的宾语和动词之间的关系(“吃”和“面条”);(2)述谓关系,这是最多最基础的关系。一个基本词汇单位对另一个基本词汇单位的陈述。最为典型的就是主谓关系,其次是状语和谓词之间的关系,大部分定语和名词之间的关系。都是述谓关系。而语法形式则大部分是为了表达这些关系而产生的。“从属语跟核心的关系”已经上升到了接近语法的层次了,作为定义可以,但不是最初始的定义,因为还需要对它进行定义。初始定义最好不必依赖其他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