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无偿献血后可以享受的待遇有:
1、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2、无偿献血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捐献血小板一次,按献血800毫升计算;
3、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
4、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
5、献血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