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发现有传销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就可报案,无需具体证据。
但有相应证据举证,对案件进展更为有利,举报者可以提供参与人员,活动地点,销售方式,是否销售有商品、如果有是什么商品,参与方式,具体的销售行为、或活动行为的资料向工商部门或者是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