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型的身体暴力:致死、致残、致重伤的;拳打脚踢等人身伤害或羞辱行为等。
2、无形的精神暴力: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等方式进行威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感受到威胁等。
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附带规定职责和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