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轻便摩托车上蓝色牌照,已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车主,请持规定资料、凭证及时到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领取牌证,方可上道路行驶;有购置电动摩托车意愿的群众,请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上牌须知:
1、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法定资料、凭证即可上牌;严禁车辆生产、销售部门误导群众消费,群众不得购买违标电动车。
2、电动摩托车属机动车,驾驶电动摩托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为“D”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为“E”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为“F”)。
3、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得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不得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违者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