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领身份证,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本人的原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更换。
具体办理程序:
1、填写《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
2、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交验居民户口簿;
3、拍摄标准身份证照片,提取指纹;
4、交纳工本费用20元;
5、在指定时间凭借《领取居民身份证通知单》到户籍室领取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