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是事物之间的内在的本质联系。这种联系不断重复出现,在一定条件下经常起作用,并且决定着事物必然向某种趋向发展。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但人们能够通过实践认识它,利用它。所以说规律只能被认识而不能改造,也不能违背规律办事,这样会遭到规律的惩罚。
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要求我们,必须遵循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而不能违背规律。一旦违背客观规律,人们就会受到规律的惩罚。
规律是事物运动过程中自身具有的,不是人强加给事物的。人既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改造和消灭规律,但人可以认识、利用规律。人可以在认识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根据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利用规律,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于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