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拘留等四种违章处罚方式。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驾驶者在查到自己的车辆有违章记录的,需要尽快到交警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会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交警车管所将停办车辆的年审、换证等等一切业务,所有后果由车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