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师是2005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正式发布的11个新职业之一,一共分为5个等级,一级对应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二级对应技师职业资格;三级对应高级职业资格;四级对应中级职业资格;五级对应初级职业资格。其中最高级别为一级,即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005年12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425号文件《关于同意将医疗救护员等2个新职业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范围的函》将健康管理师列为卫生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归入卫生部进行管理。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该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是该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唯一的认证单位。
健康管理师采取全国统一鉴定模式,由人才中心发布年度鉴定计划,统一鉴定时间,统一考务管理,统一命题、阅卷,统一发布成绩,统一管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第九条鉴定工作应严格执行人才中心制定的考务相关制度,规范考务管理,目前只有三级开放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