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要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城乡低保户中因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二是在城乡低保制度和其他专项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低保边缘户;三是其他应当救助的特殊困难人群。二、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书、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生活困难情况证明、破产改制企事业单位职工办理社保的证件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簿、身份证、医院病历及费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等资料和证件。三、满足以上条件后本人携带材料前往所在的社区(村)居委会进行核查后,交与所在街道(乡、镇)民政所审核,最后报民政局审批通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