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与年龄未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行为,无论该女性是否同意,男性都将成立强奸罪。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形作如下分析:
第一、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与幼女属于恋爱关系,无金钱交易,是自愿发生性行为。
第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与幼女年龄相差4岁以内。
第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性侵前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