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持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姓名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姓名发生变化后三十日内申请换证。
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2、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
办理所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原件;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
4、申请人为中国大陆居民,需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上需记录申请人的现用名和曾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