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则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甚至免除饲养人的责任。
2、动物袭击人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饲养人、管理人和第三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如果是被遗弃的动物,或者因管理不善逃逸的动物,在外面伤了人,原来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果饲养人饲养的是国家禁止饲养烈性的动物,比如说藏獒、德国牧羊犬、阿根廷杜高狗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害,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