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属于广东省辖县级市,由云浮市代管。
古称泷州,又名龙乡。位于广东省西部,西江之南,是西江走廊的交通要冲,自古被视为门庭巨防,抚绥重地。在明代还有“全粤要枢”的美誉,曾经是广东镇守岭西南的军事重镇。罗定是西南诸省区进入广东的门户之一,也是广东向中国大西南辐射的窗口。
罗定是南江文化核心地区,罗定江又称南江,被古代学者列为广东“四江”之一,是海陆丝绸之路的重要对接通道及古驿道,造就并留存有丰富灿烂的文化遗产。
建国后的历史沿革:
建国后,罗定县隶属广东省西江专区。1952年,隶属广东省粤中行政区。1958年11月5日,罗定、郁南两县合并,称罗南县。县机关设在罗城镇,隶属江门专区。
1959年1月4日,罗南县改称罗定县。1961年4月10日,析罗定县恢复原罗定和郁南两县建制,罗定县隶属广东省肇庆地区。1993年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罗定县设立罗定市,由广东省直辖、肇庆市代管。1994年4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云浮地级市,代管罗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