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产假98天计算,基础产假达到158天。在此基础上,难产的还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为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为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为42天。同时,晚婚晚育假取消,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享受相同产假待遇158天。
综合百科2024-06-13 12:47:26佚名
根据新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产假98天计算,基础产假达到158天。在此基础上,难产的还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为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为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为42天。同时,晚婚晚育假取消,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享受相同产假待遇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