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规定》,驾驶机动车不超车、让行、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更多关于驾照“记3分”的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和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的;
(二)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危险品运输车辆,或者以低于每小时20%的速度驾驶其他机动车的;
(三)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下的货物、车辆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六)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发生车辆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警示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