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发现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的,公安机关可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停放;
2、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的,公安机关设置的警示牌,电子标识等给予的警告或者推送的即时信息视为警告,令其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3、上海将启用新的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以后违法停车只罚款不扣分,可以处罚的情形有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以及在道路停车位内逆向停车的,罚款额分别为200元,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