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春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邳州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社会热点2024-08-12 00:23:07未知

邳州春节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邳州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邳州春节烟花爆竹燃放重要提示

  集中燃放地点

  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处罚规定

  【违规燃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违法邮寄携带】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行为追究】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息来源:邳州银杏甲天下

  https://mp.weixin.qq.com/s/0rm-YEc27Vr8DH3h5Lg0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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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邳州  万元  治安管理  夹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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