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21年受贿1.48亿,二十大后首个正部级“老虎”认罪

社会热点2024-06-27 21:10:22佚名

敛财21年受贿1.48亿,二十大后首个正部级“老虎”认罪

被指控在任上敛财21年,受贿1.48亿余元,今日(6月27日),61岁的董云虎站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6月27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

董云虎是党的二十大以来,中纪委打掉的第一个正部级“老虎”。


董云虎受贿1.48亿余元。资料图

搞权色交易,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据公开履历,董云虎,1962年12月生,浙江仙居人,研究生,哲学硕士,教授。

董云虎16岁就考上大学,入读杭州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后考上南开大学哲学系研究生。198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入职中央党校,工作了13年,出版有多部学术著作,是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999年11月,董云虎出任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七局局长。任职中央外宣办的第三个年头,即2002年,检方指控董云虎开始了贪腐行为,并持续了21年,直至被查。

在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工作12年之后,2011年12月,董云虎赴藏出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5年7月,董云虎调任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8年1月,董云虎出任上海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跻身正部级,2023年1月转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3年7月12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董云虎被查很突然,两天前他还赴上海社会科学院开展调研工作。

董云虎是党的二十大以来,中纪委打掉的首个正部级“老虎”,也是迄今为止上海唯一的“老虎”。

2023年12月1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对董云虎的处分结果,将其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经查,董云虎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背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政协委员资格等私相授受,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廉洁底线失守,长期占有公物,由他人支付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搞权色交易;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董云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终止党的二十大代表、上海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据央视新闻

2002年至2023年,任上受贿1.48亿元

任上落马近一年后,今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

据央视新闻报道,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董云虎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七局局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和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董云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董云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董云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董云虎是2023年中纪委打掉的首个正部级“老虎”。中纪委2023年共打掉3个正部级“老虎”,另两“虎”分别是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和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

2023年8月28日,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今年2月5日开除党籍。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孙志刚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违规多占住房;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大肆收钱敛财等问题。

2023年10月19日,陕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韩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今年4月22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韩勇存在任人唯亲唯利,卖官鬻爵;违规低价购房;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家风不正;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等问题。

目前,孙志刚和韩勇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作出逮捕决定,孙志刚案已被提起公诉。

延伸阅读

搞政治攀附女下属被逮捕第二天 70岁省委原书记被公诉

5月22日下午,最高检网站发布消息,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图为孙志刚资料图,他曾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

公开简历显示,孙志刚出生于1954年,早年在武汉工作,曾任汉阳区区长,武汉市副市长,宜昌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02年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2006年,调任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10年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2013年任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兼国务院医改办主任,明确为正部长级。2015年10月,任贵州省代省长,次年1月任省长。2017年7月,任贵州省委书记,2020年11月卸任。2020年12月,任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3年8月,孙志刚被查。今年2月5日,孙志刚被开除党籍。通报显示,经查,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今年2月22日,孙志刚被逮捕。

“上官汇”注意到,就在孙志刚被提起公诉的前一天,5月21日,曾在孙志刚属下工作两年多的陈丽萍被逮捕,后者被指“搞政治攀附”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21日消息,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副厅级)涉嫌受贿、行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陈丽萍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为陈丽萍资料图,她曾在孙志刚属下工作两年多

公开简历显示,陈丽萍生于1966年,长期在贵州省铜仁市工作。曾任铜仁市委副秘书长,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产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等职。2018年6月,陈丽萍被公示拟任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公示期过后,她担任该职。

2023年8月,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两个月后,2023年10月27日,在孙志刚属下工作两年多的陈丽萍官宣落马。

2024年4月24日,陈丽萍被“双开”。相关通报称,经查,陈丽萍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政治攀附,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毫无组织原则,弃守廉洁底线,违规违纪谋取职务利益;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上官汇”还注意到,据《贵州日报》消息,5月20日,贵州省开展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孙志刚案以案促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贵州省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徐麟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时光辉,省委常委李元平、时玉宝、郭锡文参加。


图为会议现场

上述消息显示,贵州已成立开展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领导小组,担任组长的是贵州省委书记徐麟。

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深抓实孙志刚案以案促改工作,持续净化全省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还强调,要聚焦重点难点抓整改,紧盯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务实举措,坚持清单化、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坚决彻底肃清孙志刚流毒和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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