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宜昌生育二孩及以上各项补贴的申请条件
一、一次性生育补贴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对象;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3)生育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产妇,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后再合法生育三孩或多孩的,可以再次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2.该子女及其母亲均为宜昌市户籍人口。
二、育儿补贴金条件
1.自2022年9月22日(含当日)起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其中: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育儿补贴金。
(3)现家庭中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子女,均可以享受育儿补贴金。
2.申报育儿补贴金的该子女及其母亲,均为宜昌市户籍人口。
3.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子女,按每孩每月发放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三、幼儿园保教费补助条件
1.合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其中:
(1)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2)生育二孩及以上时未办理《结婚证》的,不得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3)现家庭中按政策生育的二孩及以上,均可以享受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2.申报幼儿园保教费补助的该子女及其母亲,均为宜昌市户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