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女职工产假天数
宜昌市女职工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共同确定:
顺产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顺产产假为158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共计158天。
剖腹产假:剖腹产产假为173天,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施行剖腹产增加的15天、省条例增加的60天。
生育多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孩及以上各项补贴政策
为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政策支撑体系,印发《关于规范开展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贴金和幼儿园保教费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一次性生育补贴
生育补贴政策方面,对按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子女落户宜昌的本地户籍产妇,在落实生育保险待遇的基础上,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育儿补贴金
育儿补贴政策方面,对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宜昌户籍家庭,每年发放60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幼儿园保教费补助
幼儿园保教费补助政策标准不变,按幼儿户籍所在地县市区补助标准落实,城区户籍最高每孩每学期1500元、3年累计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