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购房合同;
2、结清全部房款的购房发票;
3、不动产权证;
4、商业银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5、商业银行出具的一次性结清证明或凭证;
6、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
7、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其他产权共有人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证件;
8、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须由本人在柜面签署单身具结声明书;
9、个人征信报告;
10、借款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申请商转公业务的,除应提供商转公业务所需材料以外,还应提供《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证明》和《承诺书》,无需提供一次性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证明或凭证。(表格登录gjj.xz.gov.cn“在线下载”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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