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淮安洪泽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淮安洪泽火灾)

社会热点2024-06-23 12:12:46佚名

2024淮安洪泽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淮安洪泽火灾)

  洪泽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

  1、淮安市洪泽区古堰路(含)、350省道、巢湖东路、205国道(不含)、太湖路(含)、348省道合围的区域内及洪泽湖高良涧船塘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五)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域;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本文标签: 烟花爆竹  洪泽  省道  洪泽湖  场所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