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时间:2024年2月5日起
交通运输秩序管理要求:
1.巡游出租车一律在东、西地下停车场出租车候客区有序排队候客,禁止在场站范围内其它区域候客、上客;一律在东、西落客平台及出租车临时停靠点下客,即停即走。
2.网络预约出租车接平台推送订单后,一律凭订单进入东、西地下社会停车场网络预约出租车上客区接客,禁止在场站范围内其它区域候客、上客;一律在东、西落客平台及出租车临时停靠点下客,即停即走。
3.出租车(含网络预约出租车,下同)驾驶员不得下车喊客、拉客、插队、拒载;不得损害乘客合法权益。
4.除公交车外,其它营运车辆禁止驶入翠湖路(站南路至鲲鹏路)、金湖路(鲲鹏路至站北路)、临东路(站北路至鸿博路)。
5.站东路、站南路、鲲鹏路、站北路全线禁停。
6.东、西落客平台区域只能下客,即停即走,禁止出租车及其它社会车辆以接客、等人等理由,在该区域长时间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