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教育局相关工作安排:
龙安区义务教育学校于1月29日(腊月十九)、普通高中于2月4日(腊月二十五)开始放寒假,2月26日(正月十七)新学期开始。幼儿园参照执行。
1、建议您根据孩子情况,合理安排课外学习,不给孩子增加过重的学业负担。
2、寒假期间开展任何学科类培训均属违规行为,请您远离“黑机构”“隐形变异”等非法违规培训,警惕消费风险。
3、请您科学看待校外培训作用,审慎选择证照齐全合规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并务必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4、培训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缴纳(鼓励采用“先学后付”模式),一次性缴费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总额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