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
根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新闻发布中心2023年12月5日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下调》,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浙江省自2023年12月5日24时起,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55元和50元,非标准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也相应调整。具体详见附表。
附表: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附表:
浙江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表
品种 | 型号 | 零售价 | 批发价 | |
元/吨 | 元/升 | 元/吨 | ||
汽油 | 89号(ⅥB) | 9830 | 7.27 | 9530 |
汽油 | 92号(ⅥB) | 10420 | 7.85 | 10120 |
汽油 | 95号(ⅥB) | 11010 | 8.35 | 10710 |
柴油 | 0号(Ⅵ) | 8790 | 7.52 | 8490 |
柴油 | -10号(Ⅵ) | 9317 | 7.98 | 9017 |
注:1.以上价格执行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24时起;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B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4.98号汽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2023年12月5日24时起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调整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自2023年12月5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标准品,下同)每吨分别降低55元、50元。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及其他原油加工企业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