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有效防止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造成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洛阳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通知》(洛政〔2020〕33号)、《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宁政通〔2022〕1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洛宁县应急管理局起草了《 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现对意见稿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
二、公示渠道
洛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ning.gov.cn
三、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1、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应急管理局
2、电子邮箱:lnanjian@126.com
3、咨询电话:0379-62939271
(请在信封封面或邮件标题注明“关于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意见建议”字样)
热忱期待广大热心市民和社会各界建言献策。
附件:洛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2023年11月23日
来源:洛宁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luoning.gov.cn/2023/11-24/2902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