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4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贵州省贵阳市原副市长林刚(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林刚利用担任贵阳市规划管理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处副处长、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贵阳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局长,贵阳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主任,贵阳市云岩区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掩饰、隐瞒受贿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将财产转换为现金,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州省贵阳市原副市长林刚被公诉 资料图
曾就致27死重大交通事故
公开致歉
据公开信息显示,林刚,土家族,1971年1月出生,研究生,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2022年1月当选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3年3月31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正义网记者了解到,林刚曾就致27死重大交通事故公开致歉。2022年9月18日凌晨,一辆载有47人的涉疫大巴从贵阳开往黔南州荔波县时,在高速发生车祸,致27死20伤,林刚在当晚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并向全社会道歉。
精神空虚,追求低级趣味
长期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电子书刊
林刚被指长期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电子书刊
2024年1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林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显示,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迷信活动,长期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电子书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谋求个人生活特殊待遇;毫无组织原则,长期跑官要官,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精神空虚,追求低级趣味;毫无纪法底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权力观扭曲,滥用权力为他人在项目规划审批、地块获取、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贵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刘蕊】
延伸阅读
从办公楼被带走的"老虎"敛财上亿 检举他人有重大立功
3月26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建琨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周建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在案的周建琨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周建琨,1960年6月出生,籍贯河南叶县,出生地贵州贵阳,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周建琨受审时的画面
周建琨一直在贵州省工作,历任安顺市市长、市委书记,毕节市委书记等。
从2017年1月开始,周建琨在担任毕节市委书记的同时,还出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2018年,他曾卸任省政协副主席职务,并于2020年1月再次当选,直至2022年11月27日落马。
周建琨是二十大后贵州首“虎”。他的落马十分突然,被查几天前他还曾在公开活动中露面。
在他落马后,有知情人士称,周建琨是在上班时间从办公楼里被直接带走的。
2023年6月,周建琨被双开。
经查,周建琨丧失理想信念,丧失人民立场,弃守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贫项目谋取私利,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搞“七个有之”,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热衷搞舆论造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
不正确履行职责;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3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其中提到了周建琨。
2016年至2021年,周建琨在任毕节市委书记期间,搞“打卡式”“作秀式”调研,有时一天要调研十多个点,到调研点与基层干部握握手、说两句话、拍几张照后即离开,不深入群众了解、解决实际困难。
在调研过程中挑剔吃住、专车开道,增加基层负担。热衷搞舆论造势,支持他人写书宣扬其“功绩”,并安排财政资金购买该书,分发给干部学习。
如今,周建琨获刑。
经审理查明:
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周建琨利用担任贵州省都匀市委副书记、市长,都匀市委书记,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贵州省安顺市委副书记、市长,安顺市委书记,贵州省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和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8亿余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建琨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鉴于周建琨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大部分已查扣到案,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的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