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回应“帮摔倒老人报警反遭诬陷”,律师:类似案例谁主张谁举证
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上海网约车司机卫先生发视频称帮摔倒老人报警反被诬陷,交警暂扣其车辆,引发关注。12月12日,卫先生公开回应,此事已澄清,摔倒老人家属已联系他和解,赔偿误工费、交通费共计2000元,老人家属称当天老人饮酒,有些神志不清。
律师表示,网约车司机帮摔倒老人报警反被诬陷,其实与以往“扶老人”反被讹的案例,均体现了公众遇到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道德焦虑,其背后是社会信任缺失的表现。
网约车司机发现老人摔倒(视频截图)
司机还原扶老人始末,已和解并获家属赔偿
12月11日晚,上海市奉贤区网约车司机卫先生开车途中遇到路边一位骑电瓶车的老人摔倒在地上动弹不得,便上前询问老人是否需要帮助,经老人同意后报警求助。
由于担心被老人诬陷,卫先生在打电话前还特意表示“不是我撞的你,我只是路过”,并录制视频留作证据。
卫先生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老人摔倒的位置离自己的停车点有10米,中间还有隔离带,“报警时,我查看老人的头部还在出血。”随后,卫先生简单帮老人止血后,又拿电瓶车上的毯子给老人盖上。
警方、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救治(视频截图)
民警到现场后,摔倒老人却改口称,是卫先生撞了他,并要求赔偿。为了固定证据,卫先生的车辆被交警暂扣。当晚,卫先生将现场视频发布在社交平台,引起广泛关注。
12日,卫先生发视频公开回应,奉贤警方已还其清白,并与摔倒老人家属达成和解。当日,摔倒老人女儿女婿约卫先生见面后,连连道歉,并赔其误工费、交通费共计2000元。
后来,卫先生了解到,摔倒老人当天喝了点酒,有些神志不清。他在公开回应中表示,“今后再遇到有人摔倒,在留好证据的前提下,还会去扶。”
网约车司机与摔倒老人家属和解,并获赔误工费、交通费(视频截图)
律师称扶人遭讹或诬陷,应该谁主张谁举证
上述事件引发关注后,遇老人倒地扶不扶,再次引起热议。北京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认为,网约车司机帮摔倒老人报警反被诬陷,其实与以往“扶老人”反被讹的案例,均体现了公众遇到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道德焦虑,其背后是社会信任缺失的表现。
中国青年报曾报道,调查显示,87.4%的受访者表示“扶老人”的道德焦虑在当前社会普遍存在,84.9%的受访者坦言自己就存在“扶老人”的道德焦虑。
应从司法的角度来审视“扶老人”现象。《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当前,扶不扶老人不用顾忌了,已有法律‘撑腰’。 ”尽管如此,谭敏涛律师还是建议,扶人之前可以录视频、拍图片作为自证清白和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的证据。
警方现场勘查(视频截图)
谭敏涛律师表示,如果扶人遭讹或诬陷,救助人应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要求受助人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其主张。“不能简单推理,认为你没有撞到我,为何要扶、送我去医院救治......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久而久之,不敢扶的人会越来越多。”
谭敏涛律师提醒,在无法查明事实真相,双方当事人也无法证明自己的证据有更强的证明力的案件中,直接推定救助者不是肇事者或证明救助者就是肇事者的证明责任,由受助人承担。
谭敏涛律师建议,对于诬陷救助者的受助人,应给予其相应的处罚。被扶的人如果有讹人、诬陷的情节,即在明知对方无辜,却依然将责任推给对方,试图让对方赔偿等,这种使用威胁、要挟、恫吓的手法,故意讹人钱财,属于敲诈勒索,当受处罚。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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