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A类条件的招聘对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发放4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于江苏籍(参加高考时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江苏)的考生,分别增加2万元。
2.符合A类条件的招聘对象,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三个层次,分别发放8万元、5万元、4万元生活补贴。
3.符合《淮安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4. 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才可按有关政策申请15万元购房补贴。
5.考生聘用入职后工作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按照我市就业补贴、生活补贴有关政策退回、停止拨付相关补贴。
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17-80831677(市卫健委)。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