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停车收费标准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1、机场、码头、车站,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区(点)、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换乘站等规划配套建设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停车场;
2、公立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公园等公益机构规划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配套建设或内设的停车场;
4、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5、经市(州)人民政府同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划定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一级机动车停车场等级收费标准如下表:
武汉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二、三、四级机动车停车场等级收费标准如下表:
注:停车30分钟内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