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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两官员涉不雅信息,处分通报说明什么

时间: 2023-05-16 11:55:54

焦作两官员涉不雅信息,处分通报说明什么

焦作不雅信息事件有了新进展,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原城改办主任郭某某、副主任张某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

5月15日,焦作高新区官方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高新区头条”发布消息,经查,示范区原城改办主任郭某某、副主任张某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相关部门于4月20日已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目前正在依法办理。落款是示范区联合调查组。

此前2月21日,示范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消息说,网传示范区某工作群中出现城改办主任不雅信息一事首发于2023年1月18日。事发后,示范区党工委高度重视,于1月18日下午就对涉事的城改办主任郭某某、副主任张某进行了免职处理。同时成立联合调查组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进一步调查结果我们将及时予以通报。

微信截图与行车记录仪视频引关注

2月下旬,一则微信截图与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内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微信截图显示,一个名为“示范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微信群,群内有153人。群内成员郭某某向张某发送了不雅信息,在聊天文字下方,郭某某还发布了一条视频消息。

郭某某对张某说,“要顶住压力,即使全区知道咱俩开房又怎样?不是都没事吗?我都能摆平,按照原计划,年后领导把我调到住建局,你在城改办,咱俩联手全区工程就是咱们的,已经给你提了副科了,我正科,将来咱俩还要提副县呢。”


聊天记录截图

不雅信息一经流传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涉事“男主角”郭某某,系河南省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城改办主任。曾参与焦作市城东公园、中原路扩宽、大沙河生态治理等20余项重点民生工程的征迁工作。

担任示范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期间,郭某某负责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策划推动了沁泉湖公园项目建设大北张村拆迁及和屯村拆迁,示范区城改项目金沙社区、沁苑社区、滨河社区等5个社区安置房建设,项目多为该市十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

目前,示范区官网关于郭某某、张某的信息均已删除,当地官方微信此前发布的关于郭某某的一把手访谈稿件《拉高标杆标准交出优秀答卷》《城改十勇士,春天吹哨人》等也已删除。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关郭某某的新闻稿件中提到,郭某某在忙完节前(春节)工作后,匆忙赶回了老家,享受一年中与家人团聚的时光,然而疫情就是命令,来不及与亲人告别,当即返回了工作岗位。

据官方通报,城改办副主任张某是郭某某的副手。


通报截图

反腐专家:深挖有无工程腐败,有无保护伞

“个人生活作风只是表层,更重要的是有无工程腐败,背后有无保护伞。”反腐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郭某某的话语显露出诸多信息。

彭新林认为,郭某某言语反映出的问题较多,两人明显是通奸行为,属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严重损害当地党和政府的形象。从诸多腐败案例看,个人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往往互为因果。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向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郭某某丧失了做人的基本底线,丧失了基本的初心,言辞非常恶劣,这种人在公务系统只会给群众带来巨大损失。

彭新林分析称,郭某某在微信中提到,按照原计划郭某某会被调往住建局,张某在城改办,两人联手可控制全区的工程,背后可能涉及所在的城改工程领域腐败,不排除背后可能存在“保护伞”。

他认为,官方通报证明郭某某、张某有违纪违法行为,而郭某某工作职责又与工程相关,因此有必要深挖彻查其背后是否还有工程腐败。

竹立家也认为,当地应该继续彻查此事,清除保护伞,达到彻查个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郭某某、张某只是导火索,郭某某的微信内容已经显示出其背后很可能存在着“保护伞”。

作者:佟西中

延伸阅读:

"私德不正"的女厅官被公诉:曾与多人发生不正当关系

5月1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段颖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段颖 资料图

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

“数额特别巨大”

消息称,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段颖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段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被通报“私德不正”

2023年2月17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消息,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段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官德不修,底线失守,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与他人搞权色交易;私德不正,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转接党组织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段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直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段颖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网站截图

39岁就成为正厅级干部

据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报道,段颖1982年10月生,贵州兴仁人,早先在昆明工作,2008年6月通过公开选拔,担任嵩明县委书记助理,后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2年10月,她再次通过公选,出任红河州下辖的泸西县县长,后相继担任州商务局局长、州发改委主任等职。

2017年12月,段颖当选共青团云南省委副书记,成为副厅级干部。2021年1月任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据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官网简介显示,该单位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公益一类。

2022年8月9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段颖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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